白果派出所:宣传排查齐发力,缉枪治爆守安宁
2026-05-07 18:10:03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陈梓浪 | 作者:林丽 | 点击量:5851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林丽)近日,衡山县公安局白果派出所主动作为,依法严厉打击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,成功破获非法持有枪支案1起,收缴枪支2把,抓获嫌疑人1名,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。

3月底,白果派出所全体民辅警在辖区掀起禁枪禁爆宣传攻势,依托屋场恳谈会、村居民代表大会、党员代表大会等基层群众会议载体,将社区警校开进村(社区),广泛开展禁枪禁爆普法宣传。同时民警在辖区主要路口、重点部位悬挂宣传横幅,在村委会、人员密集场所及重点区域张贴收缴打击通告,切实让辖区群众认清非法涉枪涉爆的严重危害性,知晓公安机关对涉枪涉爆违法犯罪零容忍的坚定态度。

与此同时,各包片社区民警带领驻村辅警,深入农户家中开展走访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。4月中旬,民警摸排获悉线索:江东乡居民李某某曾网购瞄准器,疑似私藏气枪。民警立即前往李某某家中开展核查,当场查获鸟铳1支、改装射钉枪1支及枪支零部件若干。

经了解,李某某彼时正在新疆务工,民警当即告知其家属,劝导李某某主动返乡配合调查。

4月25日,李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。经讯问,李某某对其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经专业机构鉴定,现场查获的鸟铳、改装射钉枪均认定为非制式火药动力枪支。

目前,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
下一步,衡山公安将持续保持对涉枪爆违法犯罪活动的严厉打击态势,持续深化排查整治与宣传劝导工作,全力守护辖区社会治安大局平稳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公安提醒:枪支弹药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物品,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储存、持有枪支弹药均属于违法行为,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》相关规定,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,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两支以上的,均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责编:陈梓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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